logo

设为首页 人才招聘

服务热线:400-605-0607
         13837168852

农业部多措施治理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成果显
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部紧紧扭住兽用抗生素这个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牛鼻子”,组织各级兽医部门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工作目标,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拿出监管硬措施、打好整治组合拳,深入推进兽用抗生素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兽药残留超标风险,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取得积极成效。近两年,坚决淘汰安全隐患品种,已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人兽共用抗生素用于食品动物,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监测猪肉、鸡肉等主要畜禽产品9类70种兽药残留,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9%;监测生猪、家禽、奶牛等动物饲养场5种主要细菌对16种兽用抗生素的耐药状况,建立了耐药性数据库;实施检打联动,严格管控产品质量,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一是稳步推进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与国务院食安办等5部门持续推进畜禽水产品抗生素、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各地兽医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4200余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8个,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60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82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个,罚没款2116余万元。继续实施检打联动制度,抽检兽药产品15815批次,总体合格率97%。推动网络兽药打假,依法查处多起利用淘宝网等网络平台违法经营兽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金额1176余万元。

  二是稳步推进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按照“五区一园四平台”总体部署,持续完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系统升级,建成了农资监管领域“第一朵云”。修订《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夯实了“二维码”监管法制基础,打造了兽药监管利器。2017年,全国兽药监督抽检发现假冒兽药486批次,同比下降61%,“二维码”追溯监管对打击兽药制假售假作用凸显。

  三是稳步推进兽用抗生素耐药性控制工作。制定实施《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创新兽用抗生素治理制度措施,重点推动促生长用兽用抗生素退出、完善兽用抗生素应用及细菌耐药性监测网络、兽用抗生素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等工作。2017年,完成了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将于近期禁止用于食品动物促生长;成立了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为兽用抗生素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稳步推进兽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持续推动兽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把好兽用抗生素准入关。确立了“四不批一鼓励”准入原则,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生素、用于促生长的抗生素、易蓄积残留超标的抗生素和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生素作为兽药生产使用,鼓励研制新型动物专用抗生素;研究抗生素替代药物的研发、审批与支持政策,组织制定微生态制剂评审原则;支持中兽药产业发展,鼓励并支持对疗效确切的传统中兽药进行“二次开发”,简化源自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审批程序。

  五是稳步推进兽用抗生素科学使用宣传教育。加强兽医从业人员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了“放心兽药进村 科学知识入户”兽药安全使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了“科学使用兽用抗生素”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一年内覆盖百个县域、千家养殖企业、万名养殖者,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农业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打好“产好药”“少用药”“用好药”三张牌,努力实现“用药减量、产品安全”的目标。一是健全完善兽用抗生素临床使用管理制度。完成《药物饲料添加剂目录》修订,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抗生素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制定发布《兽用抗生素临床使用指南》,指导养殖环节规范用药。二是持续开展兽用抗生素风险评估工作。继续对已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生素分步分类开展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三是积极推动兽用抗生素减量化示范创建。支持养殖大县、龙头养殖企业开展兽用抗生素减量示范创建,带动各类养殖主体科学使用抗生素。以中兽药、抗菌肽、微生态制剂等安全、高效、低残留的兽药为重点,引导养殖者替代抗生素使用。四是深入推动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全覆盖,推进兽药“二维码”监管制度落实,尽快实现兽药全程追溯监管。五是推动建立兽用抗生素应用监测网络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络。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网络。调整完善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逐步建立耐药性风险预警和预报机制。六是不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主动参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组织开展的耐药性防控策略、抗菌药物敏感性检测标准制修订等工作;加强与发达国家兽药残留和细菌耐药控制机构合作,宣传我国有关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提升我国话语权